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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事迹|建阳籍“公务员”朱子的考试档案漫谈

水吉镇2023-05-15建阳新闻人已围观

简介隋朝创立科举考试制度时,并不一定是三年才考一次的。到了宋朝,已形成三年一考的定例了。所以,三百年的宋王朝,考进士的场次也就是一百场的样子。科举的终极考试在殿试...

隋朝创立科举考试制度时,并不一定是三年才考一次的。到了宋朝,已形成三年一考的定例了。所以,三百年的宋王朝,考进士的场次也就是一百场的样子。

科举的终极考试在殿试,状元就是在殿试产生的,名次也是在殿试确定的。

殿试结束,尘埃落定,官方就会完整地收集一份本场科考记录的资料,包括考官的名单、考试的题目、进士的名录、代表性的试卷等。因为,这份资料的重点内容是每位进士的个人信息,所以这份资料被称为“登科录”或“同年录”。

经历过上百场科考的大宋王朝只留下两份完整的登科录,一份是因为朱子而留下来的《绍兴十八年进士登科录》;另一份是因为文天祥而留下来的《宝祐四年登科录》。江旭奇在《朱翼·调烛部·贡举》中说:“科目不足重人,人自重科目耳。宋登科发存者惟二科耳。戊辰以朱文公重,丙辰以文信公重。”历尽尘劫,我们仍然能看到“公务员”朱子的考试档案。

第五甲 第九十人,朱熹,字符晦,小名沈郎,小字季延,年十九,九月十五日生,外氏祝,偏侍下,第五一,兄弟无,一举,娶刘氏。曾祖绚,故,不仕。祖森,故,赠承事郎。父松,故,任左承议郎。本贯建州建阳县群玉乡三桂里,自为户。

——《绍兴十八年进士登科录》,又称《绍兴十八年同年小录》。

绍兴十八年是1148年,《绍兴十八年进士登科录》因为朱子而一直被保存着,然而,并没有广为流传,直到明朝的弘治年间(1488-1505),一个叫王鉴之的人在紫阳书院刊行后才被世人所知。本来,王鉴之为了强调朱子进士的身份,将“朱子”冠于书名,称这本书为《朱子同年录》。

清朝,乾隆帝修《四库全书》,当时一位翰林院编修叫孙士毅,孙士毅在收录《朱子同年录》时,谨严的态度发现了问题,于是宣称这本书的书名不合理!他举出的理由是:同一年的进士榜,按惯例是以状元来称某人榜的,比如朱子这榜的状元是王佐,应该称“王佐同年录”;选拔进士,是国家的制度,按照年号标识“某年登科小录”也是国家制度;以朱子来传承此书可以,但以朱子来冠名此书将国家制度变成一家的谱牒不可以;以朱子的理学地位而看重此书可以,但以朱子冠名此书而改变帝王的取士系统而独尊儒者,尤其不可以。

孙士毅的观点被采纳,朱子那一年的进士榜名录以《绍兴十八年进士登科录》收入《四库全书》。

绍兴十八年进士科的状元名唤王佐,本来是第二名,他中状元就像是中了彩。因为,本来状元是董德元。董德元(1096-1163),字体仁,吉州人,身份很特殊,把状元给弄丢了。这与宋代的科考设计有关。其一、特奏名制度;其二、有官职的读书人,中状元要把状元让给别人。

宋王朝的科举考试有特奏名制度。就是连续考了8次进士又年满40岁的,或者连考5次进士并年满50岁的读书人,就可以获得恩赐特奏名的资格。只要读书人勇于一次又一次地参加考试,考到四五十岁,就会迎来仕途的曙光。获得特奏名资格的考生可以直接参加殿试。宋代的殿试是全部录取的,意味着特奏名的考生一定会是“特科进士”。有一个笑话,一位特奏名的考生在试卷上写“臣老矣,不能为文也,伏愿陛下万岁、万万岁”。17个字的试卷就得了 “初品官”、拿一辈子工资“食俸终其身”的优待。

绍兴十五年(1145),董德元已50岁,获得特奏名的资格,成了特科进士并到道州宁远任主簿了。特奏名不是考生真实的身份,所以一般被人看不起,于是,绍兴十八年(1148),董德元继续再考,结果一考考出第一名的好成绩。由于他是有官职的,根据制度设计,他要让出来给第二名的王佐。但董德元的待遇与状元相同。

王佐榜进士共三百三十人,朱子列第五甲第九十名。

那时的录取分五个档次。类似现在的本一、本二、本三之类。五个档次依次是一甲、二甲、三甲、四甲、五甲。朱子那一榜的一甲十人、二甲十九人、三甲三十七人、四甲一百二十二人、五甲一百四十二人。朱子列第五甲第九十人,如果按名次来算,朱子列第二百七十八名。

不同的档次,身份不同,待遇不同。

第一甲的,称“赐进士及第”,同时给予“文林郎”的行政待遇;

第二甲的,称“赐进士及第”,同时给予“从事郎”的行政待遇;

第三、第四甲,称“进士出身”,没有具体行政级别;

第五甲,称“同进士出身”,没有具体行政级别。

因此,不能称朱子“进士及第”,只能称“进士出身”。

《绍兴十八年进士登科录》中,朱子的原籍是“本贯建州建阳县群玉乡三桂里”,朱子祖籍是婺源,出生于尤溪,父亲去世后居住五夫,参加科考前,因岳父刘勉之已移居建阳群玉乡三桂里的萧屯,便将户口落到了建阳。

宋代科考对“本贯”的要求很严格,早在宋太祖开宝五年(972),即有明确的规定,只能通过本贯参加科考,不能在寄居地参加。嘉祐三年(l058) 三月对本贯又有了更为严格的规定:在某地有户籍七年以上,而且有祖、父坟墓所在的,才可以落籍成为本贯。意思是在当地至少落户七年,而且祖父、父亲的坟墓要安葬在当地,才能认定考试的籍贯。

历朝的科考都有名额的限制,因此,朱子的本贯是合法的,也得到当地政府认可的,不像是打擦边球的“高考移民”。

宋代的建阳设六乡,分别是群玉乡、升龙乡、建宁乡、崇政乡、仁义乡、开耀乡。

其中群玉乡包括:三桂里、均亭里、崇任德里、兴贤上里、兴贤中里、兴贤下里。群玉乡包括如今的考亭、回瑶及徐市一带。

根据当时的户籍制度,如果曾祖父健在,户主就是曾祖父,户口就登录在曾祖父的名下;去世就登录在祖父的户籍上;如果曾祖和祖父都去世就登录在父亲的户籍上;如果连父亲都去世的话,自己登录为自户。也可以登录在叔叔、兄弟的户籍上。因此有“曾祖为户”“祖为户”“父为户”“叔为户”“兄为户”“自为户”等类型。朱子“自为户”,自己是户主。

古代的“籍”“贯”是不同的。“贯”侧重于居住地。“籍”则不同。在徭役时代,“籍”类似于某个家庭从事的职业。比如,军籍、匠籍、伎籍,他们世代当兵、当匠人、当伎乐者,在古代做什么行业是很难改变的——“籍”通常是难以变更的。

元代的大儒姚燧,任翰林学士时,有一天在玉堂设宴招待宾客。他发现一位与众不同的歌妓,姚燧问她的身世。原来,她是真德秀的后人,因为家道中落被卖入乐籍,成了歌妓。乐籍是贱籍,世代以讨人欢笑为生。姚燧大惊,真德秀是朱子的理学传人啊。于是,姚燧为真氏脱去乐籍,并把她嫁给了一个小吏为妻。真氏写下一首《仙吕·解三酲》相送:

本是明珠擎掌,怎生的流落平康。对人前乔做作娇模样,背地里泪千行。

三春南国怜飘荡,一事东风没主张,添悲怆。那里有珍珠十斛,来赎云娘。

如果没有一定的地位,要为真氏脱籍是极为困难的。

朱子的归属地有许多争论,但从当年的公务员“考试档案”来看,朱子自填“建阳县群玉乡”,那他是建阳人,这不需要争议。

那一年,朱子同榜的还有一位来自建阳的进士,名唤陈旦,字明仲,崇化里(今书坊乡)人。以后的岁月,朱子与陈旦将有很多交集。

作者:□祝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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