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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

水吉镇2024-11-25南平新闻人已围观

简介11月22日,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春,副主任蔡剑心、段闽杰、郑龙才、陈昌灶,二级调研员廖兴玉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区政府副区长王希石、区法院代院长甘代兴、区检察院检察长林建,区监委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会议表决通过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办理情况、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南平市延平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11月22日,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春,副主任蔡剑心、段闽杰、郑龙才、陈昌灶,二级调研员廖兴玉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区政府副区长王希石、区法院代院长甘代兴、区检察院检察长林建,区监委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办理情况、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南平市延平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会议高度评价了不再担任常委会委员的三位同志,他们讲政治、懂业务、责任心强,会议向他们表达了深深的敬意和诚挚的感谢,并强调无论职务如何变动,延平人大永远是他们的“娘家”,期待他们继续发挥作用为人大工作提供指导与帮助,共促人大工作迈上新台阶。同时,会议宣布了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的相关安排,并指出代表意见和建议的提交是衡量大会质量的关键指标,会议号召常委会组成人员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踊跃提交意见建议,真正做到为民生福祉发声、为推动延平经济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力量。

会议表决通过人事事项,黄春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证书,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会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对新任命人员进行集体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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