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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领导干部会议召开 宣布省委决定 袁超洪任中共南平市委书记

水吉镇2023-02-23南平新闻人已围观

简介2月23日,全市领导干部会议召开。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邢善萍到会讲话,林瑞良同志主持会议,省委组织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冀萌新宣读省委决定:林瑞良同志不再担任南平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袁超洪同志任南平市委书记;林建同志任南平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邢善萍指出,这次人事调整,是省委从全省工作大局出发,根据南平市领导班子建设实际和工作需要,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过通盘考虑、反复酝酿、慎重

2月23日,全市领导干部会议召开。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邢善萍到会讲话,林瑞良同志主持会议,省委组织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冀萌新宣读省委决定:林瑞良同志不再担任南平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袁超洪同志任南平市委书记;林建同志任南平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邢善萍指出,这次人事调整,是省委从全省工作大局出发,根据南平市领导班子建设实际和工作需要,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过通盘考虑、反复酝酿、慎重研究,并征求省委委员意见之后作出的决定。近年来,南平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方位推进绿色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团结奋斗的结果,是历届领导班子接续努力的结果。希望大家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决定精神上来,带头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自觉维护全市团结、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邢善萍强调,省委历来十分关心和重视南平发展。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省“两会”部署,深入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全方位推进绿色高质量发展。要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着力打造绿色产业发展高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当好生态文明建设的“优等生”。要用心用情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创造高品质生活,全力维护安全稳定局面。要着力建设堪当现代化建设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统筹抓好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作出南平贡献。

林瑞良表示,完全拥护省委决定,坚决服从组织安排。他说,在闽北这片山水交响、红绿协奏的土地上,与大家朝夕相处、并肩战斗,这是最值得铭记的珍贵时光,刻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记。一年多来,我们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南平提出的“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民生改善相统一”等重要指示,探索“好风景”走向“好经济”、迈向“好生活”,努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先行地,持续推动生态优势、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我们共同接受千年文化的精神洗礼,重拾文化自信、重振发展信心,以实干精神为南平美好未来打拼,以文化自信激发南平发展的新动力,焕发出敢为人先、敢拼能赢的精气神。我们共同面对世纪疫情、百年洪水,风雨同舟、共克时艰、分享喜悦,维护安全和发展,这些都凝聚着全市上下的智慧和汗水、辛勤和努力。南平是一块来了就不想走的地方,充满魅力、充满潜力、充满希望,今后将竭尽所能为南平发展鼓与呼。真诚祝愿南平明天更加美好、南平人民更加幸福。

袁超洪表示,完全拥护、坚决服从省委决定。他说,今天从林瑞良同志手中接过接力棒,这既是组织的信任,也是全市干部群众的重托。我将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南平的谆谆嘱托,认真实施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在历届市委奠定的坚实基础上,推动南平各项事业奋勇争先。始终旗帜鲜明讲政治,全面学习把握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实干拼搏抓发展,全力以赴拼经济,扎实推进环武夷山国家公园保护发展带建设,持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三茶”统筹发展、科技特派员制度巩固完善、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弘扬等重点工作,以“三化五定”闭环落实机制,推动各项工作争先创优、提质增效;全心全意谋福祉,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团结各方聚合力,全力支持市人大、政府、政协工作,共同把南平的事办好;全面从严守底线,带头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林建表示,坚决拥护、完全服从省委决定。在今后工作中,将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时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以袁超洪同志为班长的市委带领下,与各位班子成员一起,深刻学习领会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敢为、实干,坚持一任接着一任干、一张蓝图干到底,全力推动“好风景”走向“好经济”、迈向“好生活”,与大家共同创造南平更加美好的明天,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和培养。

市委委员、候补委员;不是市委委员、候补委员的市级领导干部;市正厅职老同志;县(市、区)党政正职;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等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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