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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11部门联合发文规范散装水泥和新型墙材发展应用

水吉镇2024-08-12南平新闻人已围观

简介 日前,经南平市政府同意,我市住建局、发改委、工信局、公安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了《南平市散装水泥和新型墙材发展应用管理规定》。《

日前,经南平市政府同意,我市住建局、发改委、工信局、公安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了《南平市散装水泥和新型墙材发展应用管理规定》。《规定》自2024年7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散装水泥、新型墙体材料作为工程建设重要的建筑材料,规范其使用并减少碳排放,是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保障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双碳”目标如期实现的重要举措。为了推进绿色低碳发展,保障建设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福建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福建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部门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南平市散装水泥和新型墙材发展应用管理规定》。

《规定》共四十五条,明确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散装水泥和新型墙材研发、生产、销售、运输、使用和管理单位(含建设、施工、设计、监理),以及相关工程建设活动的企业和单位适用本《规定》。

《规定》所称的散装水泥和新型墙材(以下简称“新型建材”)是指工程建设项目中使用的散装水泥、新型墙体材料、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机制砂石骨料、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建筑节能材料、防水和透水材料、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建材产品等结构性、装修性、功能性新型建筑材料。

《规定》明确,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内,混凝土使用总量200立方米以上的所有工程建设项目,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在禁止现场搅拌范围的应当使用散装水泥。

在2024年12月31日前,延平区、建阳区和武夷新区应专项规划布点建设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已建成投产的,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内,砂浆使用总量达100吨以上的所有工程建设项目,禁止现场搅拌砂浆。

在2025年12月31日前,各县(市)应专项规划布点建设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建成投产后,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内,砂浆使用总量达100吨以上的所有工程建设项目,禁止现场搅拌砂浆。

《规定》明确,对绿色新型建材产品信息建立退出机制,实施动态管理,存在企业名称变更未及时报备的、企业所提供的相关资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使用列入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以及生产国家明令淘汰落后产品的等情形之一的,予以公布退出绿色新型建材产品信息,并录入不良信用记录。

《规定》要求,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新型建材产品的质量管理,实施不合格的新型建材产品处置和质量追溯,及时抄报当地住建部门,住建部门在建设领域对该批次新型建材产品开展追溯,收到新型建材产品预警信息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及时处置。

《规定》还明确了各方责任和监督管理职责。

转载链接:https://mbrb.greatwuyi.com/pc/content/202408/12/content_111166.html?spm=0.0.0.0.qlM9J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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