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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鲜灯”12月1日起禁用!建瓯开展“生鲜灯”整治行动

水吉镇2023-12-04南平新闻人已围观

简介“生鲜灯”12月1日起禁用!建瓯开展“生鲜灯”整治行动2023-12-04 10:10:09  来源:建瓯市融媒体中心 责任编辑:王俊杰 11月30日,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生鲜灯”整治行动,督促各类经营主体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对不符合规定的生鲜灯限期整改和更换,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食品安全。检查过程中,工作人员重点查看市场以及超市各经营摊位是否使用不符合

11月30日,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生鲜灯”整治行动,督促各类经营主体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对不符合规定的生鲜灯限期整改和更换,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食品安全。

检查过程中,工作人员重点查看市场以及超市各经营摊位是否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灯具,以及是否存在使用“生鲜灯”等照明设施误导消费者的情况。对于不符合规定的灯具,工作人员要求立即停用或更换白光灯。

所谓“生鲜灯”,就是悬挂在肉类、果蔬等档口上方的特殊光源的照明灯,这种灯具针对农产品本身颜色,在光源的显色指数和色温等方面进行了“量身定制”,可以让肉类、蔬菜和水果看上去色泽明亮、新鲜度高。正因为如此,不少问题肉类、蔫掉的蔬果经过生鲜灯“美颜”之后,被不知情的消费者买回了家。

据了解,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于2023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这一规定旨在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防止“生鲜灯”对食品质量产生误导。(叶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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